SEO从诞生之日起就从未停止过对站长们的诱惑:
1、我很好,我可以给你提高PR值、带来流量、收入
2、在搜索引擎中让你脱颖而出是我的强项
3、让你的网站迅速蜕变成明星网站一点也不难
这看上去似乎臻于完美,令人无法抗拒。然而确实如此无懈可击么?
事实上过于依赖某种技术手段,或者完全依附于某个平台跟着巨头们的规则旋转,地花大力气去研究SEO游戏规则而忽略了最初建站的根本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三宗罪之一:完全依赖搜索引擎,本末倒置
SEO固然不失为一定阶段内辅助网站发展的手段,在网站运营中属于从属地位,但沉迷于这个手段而被毁掉的站长比比皆是。
毫无疑问,SEO必须依托于搜索引擎这个平台:
一类是循规蹈矩的SEO——不断利用技术手段修整网站框架结构、网页质量,专注于增加特定关键词的曝光率、让搜索引擎对自家网站的内容更友好等等;
另一类是短暂提升流量的垃圾网站式SEO——利用跳转页、桥页、网页定向等作弊手段提升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无论哪一类,都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研究SEO、关注收录、排名。一旦搜索引擎对算法的进行调整,站长就必须花费更多时间随之调整。盈利性网站而言,失了时间先机就等于市场流失,投入增大就意味着成本增加。个人站长呢,为了做几个关键词的排名连一些根本的东西都没做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论是SEO还是其它手段做流量,在网站运营中仅承担部分职能。如果流量不能很好的转化为价值,那么流量对于站长而言是支出而不是收获。
三宗罪之二:浪费网络资源,导致用户检索不到真正需要的内容
垃圾网站不能说是因SEO而兴起,但SEO无疑为垃圾网站横行肆虐互联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虽然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SEO的责任,然而SEO对于关键词的执着却直接导致大量网站及内容趋同,造成网络资源浪费:泛滥的SNS、泛滥的Web2.0。。。。。。
正像iCenter!的设计者说的那样:“或许站长关心的是用户是否能看到自己的网站,而不太关心用户需要搜索到什么内容。但网站内容的交互性却是让用户看到网站后留下来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一名学生做了一个以文件名查找文件的自动索引(archie)开始,到美国明尼苏大大学的一个学生Mark McCahill发明的“Gopher”的搜索引擎的协议,对网页进行检索,直至今天的Google、Baidu、Yahoo!。。。搜索引擎都是为了让人找到内容。
而发展至今,网民常常需要检索多次,或者点击搜索结果数页之后才能获得想要的内容。这是由于SEO通过算法来干预搜索引擎的结果,使得与自然搜索相匹配的结果与实际所得差异化。这或许启发某些企业的危机公关(如某商家希望网民检索不到其负面新闻,此时SEPR就出动了),但绝不适用于互联网的普遍规律。
三宗罪之三:无效流量,影响网络广告行业可持续发展
站长无非希望通过SEO获取较好的网站排名和流量,再依靠投放广告的形式将流量转化为收入。广告主希望通过各种途径,使网民(流量)采取下一步行为,如选购商品、检索信息或填写个人资料等,以实现流量的高附加值转化。
事实上,由于网民的所求与所得不相符,网民对在形形色色却又大同小异的搜索结果中查找有用信息感到十分疲劳,如此一来SEO带来的流量对于广告主而言实属于无效流量,广告主们自有一套衡量网络广告投入产出比的标准,随着广告预算的缩减,高性价比广告投放抬头,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简单地根据流量决定广告投放。
总而言之,站长过于依赖SEO发展而忽略根本战略,依赖过渡关注搜索引擎规则算法而疏于内容原创,依赖排名流量而摒弃核心价值和盈利模式,是真正想做好站的站长所必需警醒的。
本文引自http://bbs.icenter.cn/thread-6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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