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丹通讯员沈羽石本报讯10月28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嘉兴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主要工作措施及初步工作成效,解读执行难与执行......
■记者李丹通讯员沈羽石
本报讯10月28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嘉兴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主要工作措施及初步工作成效,解读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定,同时发布100名嘉兴地区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介绍,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9484件,执结案件16922件,同比分别上升3.3%和7.5%;执行到位金额56.89亿元。会议中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共有四项,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二是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四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四项目标中,一、二、四项是针对执行难而言,第三项则是针对执行不能问题。过去的半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先从内部抓起,努力消除干扰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形,努力“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市法院将加大支持配合力度,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健全联动机制,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密切政法部门工作衔接,强化社会各界执行监督,完善失信名单制度,联合开展信用惩戒,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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