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四个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三优”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信心。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都要进行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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